昨天
钦州人的朋友圈
因为一群带头套的人被疯狂刷屏
刑侦、特警、治安、武警、消防全部出动
这么大的阵仗,很多们小伙伴一脸懵圈
这啥情况?
当当当当!答案来了!
今年8月17日,浦北警方成功打掉张黄镇一黑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进一步深挖摸排,浦北警方获悉张黄镇宋某、吴某、庞某、周某等人逞强称霸,影响恶劣。
浦北县公安局周密部署,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经查,近年来,宋某、吴某、庞某、周某等人存在结伙持械当街恶意追逐、随意殴打他人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当地人民群众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性质较为恶劣、危害性极大。
11月8日晚,浦北旅游文化节“山水浦北•常来长寿”主题文艺晚会安保任务刚结束,浦北公安民警连续作战,在钦州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
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的林,武警钦州市支队支队长谢春华,刑侦支队政委丘斌华,浦北县公安局政委陈鹏等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动员全体参战人员注意安全,全力以赴完成抓捕任务。
11月9日凌晨三点,多辆警车开往张黄,刑侦、特警、治安、武警、消防等警种100多人兵分多路对涉案人员实施抓捕。 “警察,不许动!”当犯罪嫌疑人还沉睡在梦中,民警快速冲进房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控制。
当晚,行动共抓获宋某、吴某、庞某、周某等犯罪嫌疑人14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次大规模的行动太给力了!
广大群众们纷纷拍手叫好
恶势力群体,作恶多端
就该是这个下场!
同时,那些仍负案在逃的人员
警察蜀黍喊你们去自首!
莫要一错再错!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
钦州市公安局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
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给予违法犯罪人员悔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到司法机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予以从宽处理,特通告如下:
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是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涉嫌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强迫卖淫、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人员。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凡上述人员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免除处罚。
三、在规定期限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向司法机关投案;或因病、因伤或其他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函、网络、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且投案后均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视为自首。
四、在规定期限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积极规劝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犯罪人员送去投案,且违法犯罪人员到案后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均视为自首。
五、凡在通告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六、凡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积极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其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及组织给予奖励;对提供重要线索,侦破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的有功人员及组织予以重奖;窝藏、包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
钦州市公安
2018年10月19日
有相关线索的小伙伴们
也可以积极地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哦!
最后
让我们给威武的警察蜀黍们点个赞吧!